驭龙者传奇(06) (第23/23页)
在永夜战争时代阿尔弗雷几乎被至暗大军攻陷,幸得 亥萨?李锡尼与他麾下一众龙骑士救援才得以保全城中大半公民。战后,城邦之 主马可?弗里希将自己的一对孪生女斯嘉丽与阿丽莎许配于亥萨以表感激和效忠。 破晓之战后,弗里希家族带领着阿尔弗雷的遗民们离开了旧城的废墟,追随亥萨? 李锡尼的队伍一同北上,在雷尼亚平原上建立了新城作为自己的封邑,这便是今 日位于公国中部的新阿尔弗雷。 骑士文化与骑士的历史 在第三纪元的莫托兰德,「骑士」既是位于贵族社会金字塔塔基的一个入门 等级,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荣誉头衔。一位骑士通常都会被视作是贵族中的一员, 但一个贵族却并不一定是一位骑士。不同于那些更高等级的爵位头衔,骑士作为 一种荣誉头衔是并不能世袭罔替的;一个人唯有在他的武艺、品行得到了其他骑 士的认可之后,才可以被另一位骑士册封并授予骑士头衔,不论他的血统出身如 何。而名为「世袭骑士(Ritter)」或者「从爵士(Baro)」的爵位则被视 为一种不同于骑士头衔本身的,等级更高的世袭爵位。 由于普通平民乃至身份低贱者也可以受封成为骑士,骑士之路曾一度被平民 们视作实现阶层流动的最主要渠道。也因为这点,一位骑士并不一定富有,大陆 上存在许多平民依靠勇武获得了骑士头衔,但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获得在 莫托兰德,骑士制度通常被认为主要起源于第二纪元的布里达人贵族骑士。虽然 在阿门诺社会中也存在有名为公民骑士的社会阶层,但其身份定义以及所拥有的 地位权利与后世的贵族骑士有着较大的差异,故而历史学士们通常认为今日的骑 士制度应更多基于布里达人骑士文化而建立。在第二纪元中期的魔血东侵时代, 骑士文化随着布里达人的东迁和南迁被初次带入了阿门诺人和沃尔人的社会中; 其对当时的阿门诺社会的直接影响有限,但给长河流域和春风平原的沃尔人造成 了极大的影响和改变。而在之后的永夜战争中,三分二的阿门诺人死于魔族与堕 民的屠杀,整个大陆北方数以千万计的幸存者大规模地南逃,幸存的贵族和王族 以及新生代的传奇英雄们 在反击的过程中都先后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类似布里达人 的方式来组织和动员人民,最终使得贵族骑士制度成为了第三纪元的主流社会制 度。 诸国之相 在第三纪元的莫托兰德,大陆上许多国家都设立有职能相当于宰相的官职, 但在不同国家之间,其具体的职权地位有着许多微小的差异,且各国对其名称叫 法各不相同。其在罗伦斯帝国被称为御前首相(MagisterOffi),而在 圣龙公国则是内政总管(MegasLogothete),在紫罗兰王国又被叫做秘书长官 (Protosecretis),在白岩公国名为领议顾问(Primeselor),此外还 有深红王国的宫相(PaceMayor)和斯托利卡王国的首辅廷臣(PrimeCourtier)。 紫罗兰以东的东伊登诸国则效法高等精灵的习俗称国相为副摄政(ViceRegent), 许多更小的国家则笼统地将辅佐国君的首臣称作大总管(HighSteward)。拉夫 瑞特联合王国则因为其独有的邦国选王制导致其没有常设和稳定的国相职位,几 个大邦国各自拥有自己的国相,他们在自己的国君当选上长河至高王时自动兼任 王国之相 剑术公会 剑术公会,有时候也被称为剑术兄弟会,是在第三纪元主要流行于雷尼亚和 罗伦斯境内城市中的一种兼具剑术学校和佣兵中介职能的民间机构。剑术公会主 要由一些作战经验丰富的退役军官和老道佣兵建立,他们主要面向平民有偿招收 学员,教导他们各种实战剑术,其中尤以超长双手剑的剑术最为流行和受欢迎。 学成出师,获得公会认证的学员将可以直接加入常备军中的双手剑士营,而这也 是相当一部分学员都会选择的出路——因为这种由勇壮之士担任的双手剑士通常 会领取显著高于普通步兵的薪金,也是步兵中相对最容易受封获得骑士头衔的兵 种,尽管其承担的作战任务往往十分艰险。不过也有不少学员会选择成为自由佣 兵,在雇佣兵市场上,手持剑术公会武艺认证的新人也会比一般的菜鸟更受雇主 和佣兵团的欢迎,领到更高的基础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