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第3/3页)
    吃完饭,袁歌负责洗碗收拾厨房,安恬则回房间换了套适合搭配平底鞋的改良式蓝白色调的运动套裙,再火速化了个妆。    要是自己一个人出门,安恬是懒得化妆的,可今天这不是跟老歌一起出门逛街嘛。    可怜自家哥哥从小到大单身solo二十三年有余,连女生的小手都没牵过。    万一在外面碰上认识的人,好歹也有她涨涨面子。    作为一个主播,虽然是野生系的,可化妆技术还是有些的。    安恬化的是自然系的裸妆,在袁歌看来就完全是洗脸换衣服擦护肤品的效果。    反正无论怎么样,恬恬最漂亮最可爱。    更何况……    “走吧,出发!”    安恬把长带子的小包往袁歌身上一挂,挽起他胳膊拉着人就雄赳赳气昂昂地一挥手,宣布今日的逛街活动现在开始。    袁歌悄悄红了脸。    更何况,每次一起出门,恬恬都会挽着他胳膊。    咳,他其实很喜欢逛街啊买菜这类家庭成员一起进行的活动。    安山市东城是经济开发区,西城是老工业园区,这边居住的也多半是当初在这一片工厂工作的工人及其家属。    安恬他们家的房子就在这一片。    袁叔叔也算是工二代,年轻时也在工厂上班,房子就是那时候买的。    后来袁叔叔跟安母认识并组成家庭后,就一起开了家服装店。    那年头的私人服装店生意还是可以的,赚了些钱,正准备去东区买套新公寓,没想到就出了事。    新房没买成,安恬跟袁歌就一直住在老房子里。    老房子只有二室一厅,格局不大。    小时候安恬刚跟着母亲来这里,就是跟袁歌睡一个房间,中间拉个帘子。    因为性格问题,小时候刚来这里的安恬简直就是一只满身是刺的仙人球,谁敢碰一下她就使劲儿地扎回去,性子软的袁歌没少被欺负。    现在面对着袁歌那一面的刺,却是被安恬自己扒得一根不剩了。    两人出了小区,准备直接乘坐9路公交车横穿整个西城区,前往东城区。    那边有最大最时兴的大商场,不是商场越大东西就越贵,也可以是商场规模越大,越注重吸引顾客群,基本上每天都有花样百出的优惠活动。    靠近大学城那边,这种商场活动最多,毕竟面对的客户群很大一部分都是在校生。    安恬拉着袁歌出来的时候刚好看见一辆9路公交车远去的屁股,不由跺脚,往袁歌胳膊上掐了一把:“看吧,叫你动作快点!要不然咱们就赶上刚才那班了!”    袁歌也不反驳,就抿着唇低头对她笑。    笑得安恬都不好意思继续欺负老实人了,毕竟她自己又不是失忆了,明明是她自己化妆耽搁了点时间。    “喂,我发现你其实挺喜欢出门的啊,每次都会比平时笑得更多,那你怎么还天天蹲在家里当宅男啊?”    安恬随口就找了个话题闲聊,反正跟袁歌在一起,她就从来不用愁找不到话题聊的。    袁歌一愣,把唇角的笑抿下去一点,“有吗?可能是吧,但是我不喜欢一个人出门。”其实是不喜欢跟别人一起出门,只有跟她在一起,无论是出门还是宅家,都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听在安恬耳朵里,就觉得这厮太惨了,都没个能陪着出门的朋友。    安恬伸长了胳膊拍了拍他肩膀,“放心吧,不久的将来,你就会有贼拉子喜欢你的一大群女朋友啦!”